2007年11月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给黑车加油 受重罚自取
行云 吴永平

  近日,专给黑车加油的钟某因无证经营汽油被温岭市工商局罚款65000元,并没收违法所得3575元。
  台州警方在“黑车断油”专项行动中,民警入驻各加油站,查获了一批黑车。温岭坞根镇的钟某却把此当作了“商机”,他添置了一辆“运油车”,专门流动给那些黑车加油。结果,在一次工商和警方的联合执法中,钟某被当场查获。经查,至案发时,钟某共销售汽油134吨、CD机油6桶,非法获利3575元。